声明人:陈高义、郭秀娥
我们在中学的610人员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上按的手印和签字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4/1915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