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振山
2007年,我曾被邪恶抓走,后被单位保出。严正声明:单位代我向邪恶所写的一切“保证”作废。从新修炼,信师信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5/19162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