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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谭朝英 我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被邪党非法抄家,抢走了师父法像等,并送往县拘留所,在此期间答应“不炼功”、按手印等。作为大法学员,我做了不该做的事,说了不该说的话,很是后悔,现严正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中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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