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代淑琴
分局的警察和村干部到我家,逼我交出大法书籍,我交了一本,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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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8/1917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