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英
被邪党迫害、非法劳改三年。在监狱里,在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字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8/1917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