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福珍
在99年“7.20”邪恶的高压下,我曾将一本《转法轮》交到居委会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决心在今后助师正法的路上,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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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9/1918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