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水轩
本人在1999年7月,曾烧过大法书籍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!今后敬师、敬法,加倍努力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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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9/1918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