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景新
九九年7.20后,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奥运前夕,乡派出所来了一帮恶人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郑重声明:我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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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0/1919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