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灵华、井翠珍
我曾经被恶警非法绑架、关押,写下过“悔过书”,“保证不再炼功”,做过对不起师父的事情,给大法抹黑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0/1919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