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詹丽华
我在劳教所向恶警写的“保证不私下传播法轮功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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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0/19190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