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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熊晚梅

    高安市公安局:

    本人声明我99年8月在厦门写的保证不炼法轮功和2000年4月在奉新写的悔过书一律作废。

    法轮大法是佛法真理,宇宙的真理,随着时间的推移,必将会被所有正直善良的人们所正确认识。我认为坚持真理、捍卫真理的行为是做得最正的,不存在任何过错,我会在坚持真理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。而当时写保证书及悔过书的错误行为是对大法认识不足,缺乏正念所致,故特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元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17/683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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