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孟庆芬 今年“奥运”期间,派出所警察让我签字“不上北京”,我签了字。2000年底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,2001年六月被公安非法抄家、抓捕。因怕心,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5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