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兆春
我在学校学习期间,邪党迫害大法。我签了对大法不敬的话。我在此严正声明:全部作废。我加倍弥补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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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1/1919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