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明
过去我在共产邪党的逼迫下写的“保证”并曾经损坏过法轮大法宣传资料,在此声明作废。决心坚修大法心不动,坚决维护法轮大法的声誉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2/1920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