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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宪会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曾遭到拘留、教养、判刑等迫害。曾经骂师父、骂大法、毁大法书,给拘留所送锦旗。在派出所,违心的抄写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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