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财
我2005年3月因散发“九评”被非法抓捕、判刑4年。由于怕心,违心的在“四书”上签了字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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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3/1920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