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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向华 九九年迫害发生后,十月到北京证实法,被非法关押在办事处,并被非法送回当地拘留所拘留二十多天,配合邪恶照了象,在笔录上签了字。二零零零年,邪恶到我家非法拿走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我在公安处的材料上签了字,家人配合邪恶交了钱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从新修炼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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