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宏亮
今年七月,邪恶迫害我妈妈,经过多次要人,再加上我妈妈的身体极度不正常。他们才肯放人。还让我签字,是违心的,决不应该配合他们,因此我特此声明:背离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信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4/1921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