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索广义
被非法抓、抄家、翻走资料。因怕心,把一些资料、图片、照片等资料销毁烧掉了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4/1921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