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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丙孝、宋万凤

    2008年11月25日,恶警到我们家,把师父的法像给拿走了,并让我俩在恶警整理的材料上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我们错了,严正声明:我们给邪恶签的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,弥补我们的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5/1922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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