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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扬扬 2008年8月10日,本地派出所到我家逼迫我母亲在“××表”上签字,因母亲拒签,三个恶警不容分说,连拉带拽,欲将母亲抬上警车。我因怕心答应恶警,替母亲签字。在此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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