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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赵登祥 我从1998年得法后受益非浅,从中知道了怎样做人。自从1999年7.20后,我去履行公民的权力时被抓,强行写了“悔过书”,“认罪认错”,最后被非法判一年劳教。在这期间,我做了违背神圣的法轮大法的错事,今天我终于明白过来了。凡是我在被强制管制期间所写所说的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9/234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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