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敏娟
九九年,在单位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并放弃修炼。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31/192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