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义良、张责良、李菊萍
在村干部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名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31/1925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