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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太珍 我于2008年3月被恶警非法绑架,并送劳教所迫害。在此期间,我曾在劳教所的那些“结算单”、“花名册”与“登记表”上签过字、按过手印。在劳教所,我身体出现了消业状态,邪恶就强制开药,强行灌药,不吃就要打骂,还要强迫给它们写“不吃药,出了问题一切后果自负,与他们无关”的保证。我知道这一切不好的状态均是邪恶迫害造成的,但由于我自己突破不了这一关,还是被迫写了“保证”。在劳教所里,大法弟子上厕所、洗漱等等一切基本生活权利都被剥夺,做什么都得给恶警或包夹口头或书面打报告,并称呼自己是“劳教学员”,否则就不准洗漱、上厕所和睡觉等等,还要被打骂体罚,直到折磨至低头为此。当时我明知道他们这样做是迫害,但由于怕心,过不了这一关,还是被迫称呼自己是“劳教学员”。12月,我在办理保外就医时,邪恶强制我在那个“保外就医申请表”上签上我的名字,而后邪恶的包夹就把表拿去做文章,在上面给我补填了些污蔑大法的坏话,我不承认这一切,这是他们强加的,我不承认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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