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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杨太英 我因去北京上访和贴真相标语,曾经分别于2001年3月至2003年3月与2004年10月至2006年2月两次被送劳教所劳教迫害。在此期间,由于有怕心,我在劳教所那些“结算单”、“花名册”与“登记表”上签过字、按过手印。在劳教所,我身体出现了消业状态,邪恶就强制开药,强行灌药,不吃就要打骂。出于怕心,我勉强配合邪恶吃了药,还被迫称呼自己是“劳教学员”,也敷衍地写了“月总结”等。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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