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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霞

    十二月十二日,派出所几名恶人来到我家,说已判我劳教-年,并要送我到劳教所。到了劳教所后,他们拿出-张表,二话不说就让我签名,说如果不签就判劳教,若签了可免除。由于怕心太重,加之主意识不强,我糊里糊涂的签了名,配合了邪恶。事后,我万分后悔,自己是大法弟子,怎能向邪恶低头呢?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胁迫下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勇猛精進,认真做好三件事,努力学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师父的合格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2/1927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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