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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敏珍 七二零后,由于怕心,我做出了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事,毁坏了二本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。过后,我非常后悔,这是对师父和大法犯下了罪过。严正声明:以上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的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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