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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丽华 我于99年3月得法,当年7.20之后单位领导找我谈话,我违心地表态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。现在我又走入了大法修炼,并为过去的表态感到羞愧、后悔。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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