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佃香、张俊学
在邪恶的迫害下向恶人写了违背大法的“保证”,实感惭愧,今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、所写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2/1927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