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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秀芳、李瑛 2008年7月2日,邪恶到我家搜走大法资料和大法书,当时要拘留10天,因为老头年龄大没有让去,邪恶让我写请假条,交200元伙食费,并罚款1000元。当写请假条时,邪恶叫我写“参与邪教组织”,我和邪恶僵持了一阵子,邪恶说必须得写,我心性没有守住就写了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写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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