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敬秀 我现年67岁。二零零七年腊月初五,乡派出所把我绑架到看守所迫害。由于执著心重,我向邪恶妥协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损失,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