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洪海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所有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声明作废。今后相信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3/1928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