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维琴
在7.20高压下我把大法书交到派出所我说“不学法了”。特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4/192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