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淑苓
2008年11月2日,我在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的上签了字、摁了手印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4/192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