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陶爱欣
在看守所中,两次被迫按手印、照像;在出看守所时在“取保候审”的手续上签名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5/1929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