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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富凤英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,身心在大法中深深受益。二零零七年十月份,我由于在外面粘贴真相材料,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,被非法关押到邪恶黑窝,判一年劳教。在这期间,在邪恶的威胁、恐吓,由于怕心作怪,我走了弯路,写了“四书”,还在新年时上台参加大合唱,配合邪恶,唱了几句恶党的歌。平时我的行为也不在法上,如:穿邪恶的校服,唱歌时一般情况我都不唱,可是恶警一看我,我就跟唱几句,邪恶让我干什么活我就干什么活,参加邪恶要求的走步,有时也背几句邪恶的校规。这些背离大法的做法都说明了我在信师信法上不够坚定,没有做到一思一念在法上要求自己。现在回想起来,真是感到寝食不安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,真是追悔莫及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修炼路上,我要时刻用大法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过,助师正法,救度众生,随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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