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雪松
九九年7.20后,曾放弃了修炼,还丢弃过大法书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8/1930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