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大鹏
我于九七年得法,由于对大法认识不够,有怕心,曾于九九年九月在上大学期间,迫于共产邪党的压力,写过“三不”声明。严正声明:该“声明”作废。我要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9/1932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