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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联英 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当地派出所的压力下违心地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把大法书交给了他们,给大法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。现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以及家人代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9/234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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