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宝云
在奥运会期间被公安非法带走,在派出所强行让我按手印一事作废。我不承认邪恶的安排,对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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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9/1932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