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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云宏 九九年,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,派出所、街道、社区、邪党人员到家骚扰,并拿着编造好了的诬蔑大法的材料让签字。当时我没在家,后来家里人代我签了名。二零零五年春的一天,派出所、政法委、街道、社区、邪党人员天不亮就到我家让签字,当时我又没在家,家里人又代我签了名。虽然这两次签字都不是我写的,但是自己有怕心,没有立即要回来,顺从了邪恶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家人代我所签的字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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