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亚芬
由于学法不深,在亲人遭受迫害时,在邪恶的东西上签过字,现在声明所签的字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10/1932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