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延民 我一九九八年得法,得法后获益匪浅。二零零零年上北京天安门,被非法关進看守所三个月。写了“悔过书”,并在会上念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损失。后来在邪恶的又一次迫害中,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也说过“不炼了”之类违心的话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上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6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