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孔宪华
九九年邪恶迫害大法后,被叫到街道,在怕心下在表格上签了名,写“不炼了”,并说了一句诋毁师父的话。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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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11/1933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