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华
因怕心,曾放弃修炼五年多,藏起了部份大法书籍,损坏部份大法书、法像、音像等。曾说“不炼了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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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11/1933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