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旭华
因怕心,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时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”,把20多本大法书及资料交给了当地派出所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12/193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