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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范崇堂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,七二零以后,没有走出来,修炼不精進。我时常感到困惑,痛恨自己,不能自拔。最近经同修两次提示,我才如梦方醒。我在看守所任职期间,对被关押、迫害的同修,没能以真正同修对同修的方式去对待,而是以管理人员对被管理人员对待的。对此,我向同修认错,向师尊检讨。七二零以后,中共邪党不准党员学炼法轮功。由于我当时心性不高,私心作怪,向其写了“绝不给领导找麻烦”的决心书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修炼是一件无比伟大、殊胜、严肃的事情,我必须坚定不移,勇猛精進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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