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阎朝霞 我是二零零三年得法的。由于对大法资料管理不善,被人发现,当时有怕心,正念不足,我将这些大法经文、“九评”等真相资料烧毁了。半年后与老同修交流此事时,我才得知大法弟子们为了保护大法书籍舍命而不足惜,我才知道错了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做好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1月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