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邹桂秋、吴媛芬、杜美凤
1999年7.20以后,迫于压力,违心的签了名字,现在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1/13/193424.html